“五一”假期安心出游美随行!防晒类化妆品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随着人们外出旅游增多,防晒化妆品成为了广大消费者日常护肤的必备品,大家外出活动时,少不了防晒化妆品的“加持”。如何科学选择防晒类化妆品,更好地守护健康、呵护美丽?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为您带来这份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赶快来查收吧!
一、什么是防晒化妆品
防晒化妆品是在化妆品中添加防晒剂,利用防晒剂对紫外线的反射、散射或吸收等原理实现对皮肤的紫外防护。防晒化妆品直接涂抹在皮肤表面,相当于在皮肤和紫外线之间修筑了一道“保护墙”,物理类防晒剂,如:二氧化钛、氧化锌,可以直接将紫外线进行反射、散射;化学类防晒剂,如:二苯酮、水杨酸乙基己酯,能够和紫外线发生反应,从而吸收紫外线,保护皮肤不与紫外线直接接触。同时,防晒化妆品不仅携带、使用方便,并且正确使用可以使皮肤得到持续有效的保护,因此防晒化妆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二、购买防晒化妆品要看准“国妆特字”
防晒化妆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每个产品对应一个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妆特字G+年份+四位顺序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妆特进字J+年份+四位顺序号”。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如果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或包装上无批准文号的情况,请务必谨慎。
除查看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以外,在选购国产防晒类化妆品时,还要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标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使用方法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在选购进口防晒类化妆品时,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等信息中文标签。
三、如何科学选择防晒
防晒化妆品的主要功能是对紫外线的防护,包括中波紫外线(UVB)和长波紫外线(UVA)。在化妆品标签上,通常使用防晒指数(SPF值)和防护等级(PA等级)来表示防晒化妆品的防护能力。SPF值代表防晒伤能力,数值越高,防晒伤效果越好;PA值代表防晒黑能力,通常以“+”号表示,加号越多,防晒黑效果越强。
消费者应当选择适当SPF值的防晒类化妆品。一般来说,SPF指数越高,所给予的保护越大。但防晒剂在吸收紫外线的同时,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作用,SPF值过高的防晒产品会成为皮肤的负担。每个人对阳光的防御能力各不同,在选择SPF值时,应因人而异。防晒类化妆品的选用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要盲目选择SPF值高的产品。
具体情况可参考下表:
四、使用防晒化妆品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使用防晒化妆品时,需要注意涂抹的用量。防晒产品标识的SPF值和PA等级是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防晒产品标识的SPF值和PA等级是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2mg/cm2的用量测试得到的结果,因此我们在日常使用防晒化妆品时,用量达到2mg/cm2,才能起到防晒产品标签标注的保护作用。例如面部,一般的防晒化妆品大概需要取约一元硬币大小的量才能满足要求;如果防晒产品质地比较稀薄,取量还要多于一元硬币大小。
使用防晒化妆品时,要注意使用顺序。基础护肤程序后使用防晒产品,然后再使用彩妆;并且为使防晒剂能够充分接触皮肤产生作用,需注意应在出门前15~30分钟涂抹。如果长时间在日光下暴露的话,建议每隔2~3小时进行一次补涂,保证持续的防晒效果。
儿童、老年人及孕妇等特殊的人群应优先选择更温和、不易引起过敏或刺激的物理性防晒霜。用前,可以在手臂内侧涂抹少量防晒霜,观察是否有过敏反应。家长为儿童选购防晒化妆品时应注意选购外包装标有“小金盾”标识,适合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总之,特殊人群在选择防晒产品时,应综合考虑自己的肤质、需求、活动环境以及产品的成分和防晒指数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除了使用防晒化妆品外,还可通过佩戴遮阳帽、太阳镜、穿着长袖衣物等物理防晒措施,进一步增强防晒效果。
五、注意化妆品不良反应
消费者如具有过敏体质、应当在使用化妆品前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做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如使用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掉皮肤上的残留物,避免对皮肤的进一步刺激。必要时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带上化妆品及产品包装,遵从医嘱进一步处理。同时登录“西安市化妆品不良反应填报系统”,填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六、温馨提示
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好、进货渠道正规、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购买防晒类化妆品,并向商家索要注明购买化妆品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的发票或电脑小票,以利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化妆品经营主体按照《全市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合规指引》要求,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医疗器械安全消费与规范使用温馨提示
“五一”假期将至,市民群众外出游玩、居家休憩频次增多,健康防护、居家自测需求持续攀升,家用血压计、血糖仪、医用口罩、冷敷贴、隐形眼镜、助行辅具等各类民用医疗器械使用场景更广、使用频次显著增加。为切实筑牢群众用械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用械安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安全消费与规范使用温馨提示,引导广大市民科学选购、规范储存、正确使用医疗器械。
一、认准合规资质,渠道正规购械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医疗器械实施分类注册、备案管理制度,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产品风险等级依次递增,品类监管标准逐级从严。
2.市民选购医疗器械,应通过合规药店、正规商超、授权电商平台、持证医疗器械经营门店等合法渠道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无资质微商、私人代售等非正规渠道购买医疗器械,规避三无产品风险。
3.采购产品时需仔细核验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重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禁忌说明等核心资质参数。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法定注册资质,无合规注册备案信息的产品,严禁采购及使用。
4.审慎甄别产品宣传话术,高度警惕“根治疾病”“全能养护”“速效诊疗”等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仅可用于辅助检测、物理防护、辅助康复,适用范围具有明确法定边界,不可替代药品、无法治疗疾病。
二、精准区分品类,按需合规用械
1.医用防护类: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仅限专业卫生防护场景使用。普通防尘口罩、装饰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具备医疗防护能力,请勿混用误用。
2.家用监测类: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医用体温计等家用监测器械,需严格遵照说明书规范操作,定期完成设备校准,及时更换采血针、检测试纸等配套耗材,杜绝因操作不规范、耗材过期失效造成检测数据失真,影响健康判断。
3.医美护肤类:医用冷敷贴、医用修复敷料等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为专业医疗辅助用品,不等同于普通护肤品,不适用于日常长期护肤。请勿盲目囤货、过度使用,肌肤破损、敏感肌人群需严格对照产品禁忌说明规范使用。
4.康复辅具类:轮椅、拐杖、助行器等康复辅助器械,老年人、残障人士假期出行使用前,务必提前调试设备尺寸、承重参数,全面检查制动、防滑、固定组件完整性,消除出行安全隐患,保障出行稳妥安全。
三、规范储存保管,全流程防范风险
1.严格参照产品说明书储存要求存放医疗器械,试纸、生物类耗材等特殊产品需避光密封、阴凉干燥储存,严禁高温暴晒、潮湿存放,防止产品变质、性能失效。
2.常态化核查医疗器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对过期、破损、包装破损漏液、性状变质的产品,立即停用处置,切勿继续使用,避免引发皮肤感染、过敏、检测失效等安全问题。
3.可重复使用的医用器具、康复辅具,每次使用后需按标准清洁消毒、妥善存放;一次性医疗器械严格遵循“一次使用、即用即弃”原则,严禁重复使用、二次复用。
四、留存消费凭证,合法理性维权
1.购买医疗器械后,妥善留存消费小票、线上订单、交易截图、产品外包装、说明书等消费凭证,为后续质量问题处置、不良反应维权留存依据。
2.如购置到无资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存在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可拨打1231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举报。
3.使用医疗器械后若出现皮肤红肿、瘙痒、刺痛、不适等不良反应,需第一时间停用产品、清洁处置,症状无法缓解或情况严重时,及时就医诊疗。
五、特别提醒
节日期间,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私域分销等线上渠道医美器械、理疗仪器、塑形减脂类医疗器械售卖繁多,此类产品普遍存在资质不全、夸大功效、无证售卖等违法风险。广大市民切勿跟风采购,理疗、康复类专业医疗器械,建议在医护人员专业指导下选购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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