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有关单位提出了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申请材料予以公示,截至日期2024年3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局,电子邮件发送yangyihui_029@163.com。

联系电话:86787743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8日


附件: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

筹建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要“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加强团体标准建设”。

2023年2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西安市部署9个方面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其中强化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这部分内容有多个方向涉及到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基础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急需标准。开展“一老一小”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工作。重点围绕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准化水平。

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涉及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社会组织在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着不科学、 不规范、不专业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其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对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筹建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委会,通过制定社会组织服务标准体系规划,制定相关标准来规范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来解决现状问题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组织高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高效发展,规划、建设、梳理、审核能够引领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大标准、好标准,做好标准立项发布后的落地推广、跟踪评价等工作,都需要专业的标委会及各领域专家的配合、指导和推进,成立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保障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助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委员会性质

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社会组织专业领域内,从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和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三、组织管理

1、西安市民政局是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管理本行业的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本技术委员会开展地方标准化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西安市新时代社会组织学院,具体负责调研全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现状及问题,研究全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制修订及推广措施与建议;组织相关标准的编制、修订、审查、复审、宣贯、培训、推广应用;指导行业协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开展市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与社会组织领域有关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标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监督检查,定期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负责社会组织标委会其他日常工作。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指导秘书处的工作。

四、工作职能

1、结合西安市社会组织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全市社会组织领域标准化工作需求需求调研分析,围绕法人治理、评价制度、管理规范和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准则等方面建立完善西安市社会组织标准体系,提出标准化发展规划建议及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建议。

2、根据西安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复审工作。

3、承担西安市社会组织领域相关标准的审查工作,对标准的原则、依据、技术内容、先进性、适用性等提出审查结论意见。

4、承担西安市社会组织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推广与应用实施;对西安市社会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

5、受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技术指导工作,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相关学术会议,参加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6、跟踪社会组织领域国际标准的发展动态,组织收集、整理、分析社会组织领域相关国际标准,研究转化应用、推广工作。

7、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社会组织标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工作。

8、负责西安市社会组织标委会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五、专业领域

1、专业领域:西安市社会组织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组织服务、运营、发展等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标准制修订范围:以西安市级地方标准为主,兼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3、其他:配合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

六、总体目标

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针对社会组织领域标准化工作要求,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西安市社会组织标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宣传贯彻实施、评估认证、行业监管整体水平有效提升。推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标准化理念在社会组织领域深入普及。切实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能力,为我市社会组织工作与社会公共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与保障。

七、组建方案

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西安市民政局分管标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承担单位为西安市新时代社会组织学院,设秘书长1名(由西安市新时代社会组织学院负责同志担任),副秘书长3名,秘书处按照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5名,必要时可以外聘人员。

八、成立程序

(一)征集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1、委员范围:面向全市相关领域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属单位、社会团体、相关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等征集委员人选。

2、委员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2)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有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治理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4)承诺遵守《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积极参加标委会各项活动,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

(5)各区(县)民政、局属事业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6)符合《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适时召开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会议

1、讨论决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办法与工作计划确定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

2、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会员权利义务。

3、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制度。

4、由与会委员推选出有一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教授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为“标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援助。

5、经提交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