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前期调研论证并商请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同意筹建西安市行政执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委会共同主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届标委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标委会是在西安市行政执法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执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领域,从事地方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现面向社会征集行政执法相关领域的政府组织、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熟悉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工作或标准化工作,相关领域包括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执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行政执法相关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职人员。
(三)承诺遵守《西安市社会组织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标委会各项活动,履行专家委员职责和义务。
(四)符合《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五)在我市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专家委员申请人用 A4 纸打印并如实填写《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专家委员申报材料(含专家委员推荐盖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社会组织服务标委会专家委员申报材料+单位简称),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含《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 1 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 张,照片背后备注本人姓名)邮寄至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
(三)标委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专家委员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一届标委会专家委员建议名单,形成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组成方案,按要求报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四)所有申报材料将作为档案予以保存,不再退还。
四、委员主要职责
(一)向业务主管部门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符合行政执法标准化的工作机制、措施等建议,组织制定西安市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提出行政执法领域标准化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参加西安市行政执法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与标准有关的科研工作建议,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参与全市行政执法标准化专业知识、重要标准宣传培训工作。
(三)参与全市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为创建单位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评估确认等工作。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
(五)监督标委会秘书处经费使用情况。
(六)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
标委会秘书处: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温淑贤 电话:15349239907
邮箱:2414608823@qq.com
西安市行政执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组
(代章)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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