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附:
1、2021年西安市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021年西安市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2021年西安市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2021年西安市人造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2021年西安市细木工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2021年西安市中密度纤维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2021年西安市天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8、2021年西安市壁纸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9、2021年西安市壁纸基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0、2021年西安市内墙乳胶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1、2021年西安市外墙乳胶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2、2021年西安市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3、2021年西安市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4、2021年西安市木质踢脚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5、2021年西安市普通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6、2021年西安市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7、2021年西安市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8、2021年西安市纸面石膏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9、2021年西安市真石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021年西安市内墙腻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1、2021年西安市外墙腻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2021年西安市塑料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1年西安市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刨花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 刨花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板内密度偏差 | GB/T4897-2015 |
2 | 含水率 | GB/T4897-2015 |
3 | 弹性模量 | GB/T4897-2015 |
4 | 静曲强度 | GB/T4897-2015 |
5 | 内胶合强度 | GB/T4897-2015 |
6 | 表面胶合强度 | GB/T4897-2015 |
7 | 吸水厚度膨胀率 | GB/T4897-2015 |
8 | 握螺钉力 | GB/T4897-2015 |
备注 | 吸水厚度膨胀率和表面结合强度不适用于P1型刨花板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4897-2015 刨花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 9片 | 3片 | 6片 |
2 | 实木地板 | 9片 | 3片 | 6片 |
3 | 实木复合地板 | 9片 | 3片 | 6片 |
4 | 仿古木质地板 | 9片 | 3片 | 6片 |
5 | 实木集成地板 | 9片 | 3片 | 6片 |
6 | 竹集成材地板 | 9片 | 6片 | 3片 |
2.检验依据
表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18102-2007/GB/T18102-2020 |
2 | 表面耐磨 | GB/T18102-2007/GB/T18102-2020 |
3 | 表面耐污染腐蚀 | GB/T18102-2007/GB/T18102-2020 |
4 | 静曲强度 | GB/T18102-2007/GB/T18102-2020 |
备注 | 注1:2021年7月1日前生产执行GB/T18102-2007。 注2:GB/T18102-2020中无静曲强度项目 |
表3实木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 15036.2-2018 |
2 | 漆膜附着力 | GB/T 15036.2-2018 |
3 | 漆膜表面耐磨 | GB/T 15036.2-2018 |
4 | 漆膜表面耐污染 | GB/T 15036.2-2018 |
备注 | 非平面实木地板、未涂饰实木地板、油饰实木地板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漆膜表面耐污染不作要求 |
表4实木复合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18103-2013 |
2 | 静曲强度 | GB/T18103-2013 |
3 | 表面耐磨 | GB/T18103-2013 |
4 | 漆膜附着力 | GB/T18103-2013 |
备注 | 注1:未涂饰实木复合地板和油饰面实木复合地板不测漆膜附着力、表面耐磨和表面耐污染。 注2:当使用悬浮式铺装时,面板与底层纹理垂直的两层实木复合地板和背面开横向槽的实木复合地板不测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 |
表5 仿古木质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LY/T 1859-2020 |
2 | 表面耐磨 | LY/T 1859-2020 |
3 | 表面耐污染 | LY/T 1859-2020 |
4 | 静曲强度 | LY/T 1859-2020 |
5 | 漆膜附着力 | LY/T 1859-2020 |
备注 | 注1:仿古实木地板不测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静曲强度 注2:仿古实木集成地板不测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 注3:仿古实木复合地板不测表面耐磨 注4:仿古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不测漆膜附着力 注5:仿古竹集成地板不测表面耐磨 |
表6 实木集成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LY/T 1614-2011 |
2 | 表面耐磨 | LY/T 1614-2011 |
3 | 表面耐污染腐蚀 | LY/T 1614-2011 |
4 | 静曲强度 | LY/T 1614-2011 |
5 | 漆膜附着力 | LY/T 1614-2011 |
表7 竹集成材地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 T 20240-2017 |
2 | 表面漆膜耐磨性 | GB T 20240-2017 |
3 | 表面漆膜耐污染性 | GB T 20240-2017 |
4 | 静曲强度 | GB T 20240-2017 |
5 | 表面漆膜附着力 | GB T 20240-2017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18102-2007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5036.1-2018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
LY/T 1859-2009仿古木质地板
LY/T 1859-2020 仿古木质地板
LY/T 1614-2011 实木集成地板
GB T 20240-2017 竹集成材地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表1 陶瓷砖样品抽取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块) | 检验样品数量(块) | 备用样品数量(块) |
1 | 表面积小于≤0.04m2 | 34 | 22 | 12 |
2 | 表面积>0.04m2 | 22 | 12 | 10 |
备注: 1.单块质量小于50g的陶瓷砖不在抽样范围; 2.在满足抽取样品数量基础上,整箱抽取,不拆原包装。 |
2 检验依据
表2 陶瓷砖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长度和宽度 | GB/T 3810.2-2016 |
2 | 厚度 | GB/T 3810.2-2016 |
3 | 边直度 | GB/T 3810.2-2016 |
4 | 直角度 | GB/T 3810.2-2016 |
5 | 表面平整度 | GB/T 3810.2-2016 |
6 | 吸水率 | GB/T 3810.3-2016 |
7 | 破坏强度 | GB/T 3810.4-2016 |
8 | 断裂模数 | GB/T 3810.4-2016 |
9 | 抗热震性 | GB/T 3810.9-2016 |
10 | 放射性 | GB 6566-2010 |
备注:抗热震性项目仅出具数据,不作判定;该项目不参与该批次产品的判定。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4100-2015 陶瓷砖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人造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表1 人造石样品抽取数量
产品 | 检验样品规格 | 检验样品数量 | 备用样品数量 |
人造石 实体面材 | 长(不小于20H)×宽(15mm)×厚H(3.0mm~6.0mm) | 5 | 整板:3块 |
660mm×810mm | 3 | ||
人造石 石英石 | 整板 | 3 | 整板:5张 |
100mm×100mm | 6 | ||
50mm×50mm×厚度H (H可用叠加粘结方式达到或稍大于50mm) | 5 | ||
保持原规格长宽比,切割成边长不大于900mm的试样 | 5 | ||
用于墙地面:300mm×300mm; 用于台面:660mm×810mm | 3 | ||
人造石 岗石 | 整板 | 3 | 整板:5块 |
100mm×100mm | 3 | ||
50mm×50mm×厚度H (H可用叠加粘结方式达到或稍大于50mm) | 5 | ||
保持原规格长宽比,切割成边长不大于900mm的试样 | 5 | ||
用于墙地面:300mm×300mm | 3 | ||
备注: 1、石英石、岗石产品须注明“台面用”、“墙面用”、“地面用”; 2、备用样以整板封样,需要使用时,再切割成相应尺寸。 |
2 检验依据
表2 人造石实体面材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耐污染性 | JC/T 908-2013 附录E |
2 | 耐化学药品性 | JC/T 908-2013 附录F |
3 | 弯曲强度 | GB/T 2567-2008 |
4 | 抗落球冲击性能 | JC/T 908-2013 第7.7条 |
表3 人造石石英石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光泽度 | GB/T 13891-2008 |
2 | 吸水率 | GB/T 3810.3-2016 |
3 | 耐污染性 | JC/T 908-2013 附录E |
4 | 耐化学药品性 | JC/T 908-2013 附录F |
5 | 耐划痕性能 | GB/T 17657-2013 第4.39条 |
6 | 压缩强度 | GB/T 9966.1-2020 |
7 | 弯曲强度 | GB/T 3810.4-2016 |
8 | 抗落球冲击性能 | JC/T 908-2013 第7.7条 |
备注: 1、光泽度仅适用于镜面板材,可采用现场检验; 2、耐污染性、耐化学药品性、抗落球冲击性能仅适用于台面用石英石。 |
表4 人造石岗石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光泽度 | GB/T 13891-2008 |
2 | 吸水率 | GB/T 3810.3-2016 |
3 | 压缩强度 | GB/T 9966.1-2020 |
4 | 弯曲强度 | GB/T 3810.4-2016 |
5 | 抗落球冲击性能 | JC/T 908-2013 第7.7条 |
备注: 光泽度仅适用于镜面板材,可采用现场检验。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JC/T 908-2013人造石
JG/T 463-2014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细木工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细木工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细木工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5849-2016 |
2 | 横向静曲强度 | GB/T5849-2016 |
3 | 表面胶合强度 | GB/T5849-2016 |
4 | 胶合强度 | GB/T5849-2016 |
5 | 浸渍剥离 | GB/T5849-2016 |
备注 | 当表板厚度≥0.55mm时,表面胶合强度不作要求;当表板厚度<0.55mm时,表板胶层的胶合强度不作要求。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5849-2016细木工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中密度纤维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中密度纤维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中密度纤维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静曲强度 | GB/T11718-2009 |
2 | 内结合强度 | GB/T11718-2009 |
3 | 吸水厚度膨胀率 | GB/T11718-2009 |
4 | 表面结合强度 | GB/T11718-2009 |
5 | 密度 | GB/T11718-2009 |
6 | 含水率 | GB/T11718-2009 |
7 | 弹性模量 | GB/T11718-2009 |
备注 | 表面结合强度不适用于普通型中密度纤维板和承重型中密度纤维板。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11718-2009 中密度纤维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天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表1 天然石材样品抽取数量
产品 | 检验样品规格 | 抽样数量 | 检验样品数量 | 备用样品数量 |
天然大理石 | 50mm×50mm×50mm或 φ50mm×50mm或 50mm×50mm×厚度H | 10块 | 5块 | 5块 |
50mm×50mm×50mm或 φ50mm×50mm或 边长不小于20mm的正方体 | 20块 | 10块 | 10块 | |
室内及幕墙用:350mm×100mm×30mm 或长(10H+50)mm×宽100mm×实际厚度H; 室外地面用:250mm×50mm×50mm | 20块 | 10块 | 10块 | |
天然花岗石 天然石灰石 天然砂岩 | 50mm×50mm×50mm或 φ50mm×50mm或 50mm×50mm×厚度H | 10块 | 5块 | 5块 |
50mm×50mm×50mm或 φ50mm×50mm 可叠加粘结制成 | 20块 | 10块 | 10块 | |
室内及幕墙用:350mm×100mm×30mm 或长(10H+50)mm×宽100mm×实际厚度H; 室外地面用:250mm×50mm×50mm | 20块 | 10块 | 10块 | |
备注:抽样时,应注明产品用途(室内墙面用、室内地面用、幕墙用、室外地面用) |
2 检验依据
表2 天然石材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5 | 体积密度 | GB/T 9966.3-2020 |
6 | 吸水率 | GB/T 9966.3-2020 |
7 | 压缩强度 | GB/T 9966.1-2020 |
8 | 弯曲强度 | GB/T 9966.2-2020 |
9 | 放射性核素 | GB 6566-2010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18601-200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 19766-2016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 23452-2009天然砂岩建筑板材
GB/T 23453-2009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壁纸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2kg/份的样品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5kg时,随机抽两整包装,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壁纸胶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游离甲醛 | GB 18583-2008 |
2 | 苯 | GB 18583-2008 |
3 | 甲苯+二甲苯 | GB 18583-2008 |
4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GB 18583-2008 |
5 | pH值 | GB/T 14518-1993 |
6 | 适用期 | JC/T 548-2016 |
7 | 晾置时间 | JC/T 548-2016 |
8 | 湿粘性 | JC/T 548-2016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JC/T 548-2016 壁纸胶粘剂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壁纸基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2kg/份的样品2份,其中1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5kg时,随机抽两整包装,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壁纸基膜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游离甲醛 | GB 18582-2008 |
2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GB 18582-2008 |
3 |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 | GB 18582-2008 |
4 | 不挥发物 | JC/T 548-2016 |
5 | 低温稳定性 | JC/T 210-2007 |
6 | 涂膜外观 | JC/T 210-2007 |
7 | 干燥时间 | JC/T 210-2007 |
8 | 透水性 | JC/T 210-2007 |
9 | 耐碱性 | JC/T 210-2007 |
10 | 抗泛碱性 | JC/T 210-2007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JC/T 548-2016 壁纸胶粘剂
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内墙乳胶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2份样品,每份不少于3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当独立包装产品质量不大于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如需配套底漆,抽取底漆2份,每份不少于500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内墙乳胶漆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2 | 甲醛含量 | GB/T 23993-2009 |
3 | 低温稳定性 | GB/T 9268-2008 |
4 | 耐碱性 | GB/T 9265-2009 GB/T 1766-2008 |
5 | 对比率 | GB/T 23981-2009 |
6 | 耐洗刷性 | GB/T 9756-2018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外墙乳胶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2份样品,每份不少于3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当独立包装产品质量不大于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如需配套底漆,抽取底漆2份,每份不少于500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外墙乳胶漆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2 | 甲醛含量 | GB/T 23993-2009 |
3 | 低温稳定性 | GB/T 9268-2008 |
4 | 对比率 | GB/T 23981.1-2019 |
5 | 耐水性 | GB/T 1733-1993 |
6 | 耐碱性 | GB/T 9265-2009 |
7 | 耐洗刷性 | GB/T 9755-2014 |
8 | 耐沾污性 | GB/T 9755-2014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9755-2014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组样品,第一组样品平均分成二份,重量各≥5kg,用于检验及备用,第二组样品也平均分成二份,重量各≥2kg,用于单项复验及备用单项复验。多组分产品按配比抽取,每一份样、每个组分应单独包装。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20kg时,随机抽两整套包装,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聚氨酯防水涂料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固体含量 | GB/T19250-2013 |
2 | 表干时间 | GB/T19250-2013 |
3 | 实干时间 | GB/T19250-2013 |
4 | 拉伸强度 | GB/T19250-2013 |
5 | 断裂伸长率 | GB/T19250-2013 |
6 | 撕裂强度 | GB/T19250-2013 |
7 | 低温弯折性 | GB/T16777-2008 |
8 | 不透水性 | GB/T19250-2013 |
9 | 粘结强度 | GB/T16777-2008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三组样品,第一组样品平均分成二份,重量各≥6kg,用于检验及备用,第二、第三组样品各平均分成二份,重量各≥3kg,用于双倍单项复验及备用单项复验。液体组分与固体组分按配比抽取,每一份样、每个组分应单独包装。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20kg时,随机抽液体组分与固体组分各两整包装,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固体含量 | GB/T23445-2009 |
2 | 拉伸强度(无处理) | GB/T23445-2009 |
3 | 断裂伸长率(无处理) | GB/T23445-2009 |
4 | 低温柔性 | GB/T23445-2009 |
5 | 粘结强度(无处理) | GB/T23445-2009 |
6 | 不透水性 | GB/T23445-2009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23445-2009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木质踢脚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木质踢脚线 | 9根(1m/根) | 3根(1m/根) | 6根(1m/根) |
2.检验依据
表2 木质踢脚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LY/T1987-2011/LY/T1987-2020 |
2 | 吸水厚度膨胀率 | LY/T1987-2011/LY/T1987-2020 |
3 | 浸渍剥离 | LY/T1987-2011/LY/T1987-2020 |
4 | 漆膜附着力 | LY/T1987-2011/LY/T1987-2020 |
备注 | 注1:2021年6月1日前生产执行LY /T 1987-2011。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LY/T1987-2011 木质踢脚线
LY/T1987-2020木质踢脚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普通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普通胶合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普通胶合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9846-2015 |
2 | 胶合强度 | GB/T9846-2015 |
3 | 浸渍剥离 | GB/T9846-2015 |
4 | 静曲强度 | GB/T9846-2015 |
5 | 弹性模量 | GB/T9846-2015 |
备注 | 当公称厚度<7mm时,静曲强度和弹性模量项目不作要求; 2、当胶合板相邻层单板木纹方向相同时,应进行浸渍剥离试验。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17657-2013 |
2 | 表面胶合强度 | GB/T17657-2013 |
3 | 浸渍剥离 | GB/T34722-2017 GB/T17657-2013 |
4 | 横向静曲强度 | GB/T17657-2013 |
5 | 表面耐磨 | GB/T17657-2013 |
6 | 表面耐香烟灼烧 | GB/T17657-2013 |
7 | 表面耐龟裂 | GB/T17657-2013 |
8 | 胶合强度 | GB/T34722-2017 GB/T17657-2013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张) | 检验样品数量(张) | 备用样品数量(张) |
1 | 浸渍胶膜纸饰面密度板和刨花板 | 3张 | 1张 | 2张 |
2.检验依据
表2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含水率 | GB/T17657-2013 |
2 | 吸水厚度膨胀率 | GB/T17657-2013 |
3 | 静曲强度 | GB/T15102-2017 GB/T17657-2013 |
4 | 弹性模量 | GB/T15102-2017 GB/T17657-2013 |
5 | 握螺钉力 | GB/T17657-2013 |
6 | 内结合强度 | GB/T17657-2013 |
7 | 表面耐磨 | GB/T17657-2013 |
8 | 表面耐香烟灼烧 | GB/T17657-2013 |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纸面石膏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下表:
表1 纸面石膏板样品抽取数量
序号 | 抽样数量(块) | 检验样品规格 | 检验样品数量(块) | 备用样品数量(块) |
1 | 整板:10张 | 横300mm×纵400mm | 1块/张×5张 | 整板:5张 |
2 | 纵300mm×横400mm | 1块/张×5张 | ||
3 | 纵75mm×横300mm (端头截取) | 1块/张×5张 | ||
4 | 纵300mm×横75mm (棱边截取) | 2块/张×5张 | ||
5 | 300mm×300mm | 2块/张×5张 | ||
6 | 纵120mm×横50mm | 2块/张×5张 | ||
7 | 125mm×125mm | 1块/张×5张 | ||
8 | 纵600mm×横300mm | 1块/张×5张 | ||
备注: 3.共抽取10张整板,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各5张; 4.从5张检验样品分别裁取各规格试样; 5.备用样品以整板封样,需要使用时再裁切成相应尺寸。 |
2 检验依据
表2 纸面石膏板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面密度 | GB/T 9775-2008 |
2 | 断裂荷载 | GB/T 9775-2008 |
3 | 硬度 | GB/T 9775-2008 |
4 | 抗冲击性 | GB/T 9775-2008 |
5 | 护面纸与芯材粘结性 | GB/T 9775-2008 |
6 | 吸水率 | GB/T 9775-2008 |
7 | 表面吸水量 | GB/T 9775-2008 |
8 | 受潮挠度 | GB/T 9775-2008 |
9 | 放射性核素 | GB 6566-2010 |
备注: 1. 吸水率、表面吸水量项目仅适用于耐水、耐水耐火产品; 2. 受潮挠度项目指标要求由企业提供;如未提供则该项目仅出具数据,不作判定,也不参与该批次产品的判定。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 9775-2008纸面石膏板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真石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2份样品,每份不少于3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当独立包装产品质量不大于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如需配套底漆和面漆,抽取底漆和面漆各2份,每份不少于500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真石漆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施工性 | JG/T24-2018 |
2 | 干燥时间(表干) | GB/T1728-1979 |
3 | 初期干燥抗裂性 | JG/T24-2018 |
4 | 低温稳定性 | GB/T9268-2008 |
5 | 耐水性 | GB/T1733-1993 |
6 | 耐碱性 | GB/T9265-2009 |
7 | 粘结强度(标准状态) | JG/T24-2018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JG/T24-2018 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内墙腻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2份样品,每份不少于3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不大于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内墙腻子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2 | 苯系物总和含量 | GB 18582-2020 |
3 | 甲醛含量 | GB/T 23993-2009 |
4 | 容器中状态 | JG/T298-2010 |
5 | 施工性 | JG/T298-2010 |
6 | 干燥时间 | JG/T1728-1979 |
7 | 初期干燥抗裂性 | JG/T24-2000 |
8 | 打磨性 | JG/T298-2010 |
9 | 低温贮存稳定性 | GB/T9268-2008 |
10 | 粘结强度(标准状态) | JG/T298-2010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JG/T 298-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外墙腻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抽取2份样品,每份不少于3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独立包装产品质量不大于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2 检验依据
表1 外墙腻子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VOC含量 | GB 18582-2020 |
2 | 苯系物总和含量 | GB 18582-2020 |
3 | 甲醛含量 | GB/T 23993-2009 |
4 | 施工性 | JG/T157-2009 |
5 | 干燥时间 | JG/T1728 |
6 | 初期干燥抗裂性 | JG/T24-2000 |
7 | 打磨性 | JG/T157-2009 |
8 | 粘结强度(标准状态) | JG/T157-2009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JG/T 157-2009 建筑外墙用腻子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2021年西安市塑料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取样品18米套,其中9米为检验样品,9米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塑料型材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外观 | GB/T8814-2017中7.2 |
2 | 主型材质量 | GB/T8814-2017中7.5 |
3 | 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 GB/T8814-2017中7.6 |
4 | 加热后状态 | GB/T8814-2017中7.7 |
5 | 主型材的落锤冲击 | GB/T8814-2017中7.8 |
6 | 密度 | GB/T1033.1-2008 |
7 | 维卡软化温度 | GB/T1633-2000 |
8 | 拉伸屈服应力及拉伸断裂应变 | GB/T1040.2-2006 |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相关产品标准
GB/T8814-2017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