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废止西安市地方标准项目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陕西省标准化条例》《西安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12月20日前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市级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经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综合评估,拟废止西安市地方标准项目40项,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联系人:朱玉帆 电 话:029-86787743

传 真:029-86787742 邮 箱:yufanzhu_993@163.com


附件:拟废止西安市地方标准名单.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