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局研究决定,制定了《西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工作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知识保护处 贺同学 尚军亮

联系电话:86788846 邮箱:htx@sgsj.com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12日     


西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工作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积极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维权援助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设置遵循需求导向,服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总体平衡、区域有别的原则。

第二条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工作,各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各服务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是依托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型商超、 行业组织、知名国企等自愿申请设立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第四条 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并颁发“西安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牌匾后,方可开展维权援助服务。

第五条 各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应对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进行明确公示,方便申请人及时联系,开展相应维权援助服务工作。

第六条 积极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与维权援助服务工作。

第七条 保障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稳定。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经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及时予以更换。

第八条 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的工作内容:

(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所属成员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技能;发挥技术交流、宣传引导等软环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利用园区、高校、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法律事务所知识产权行业专业专家优势,推动领域内以及领域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日常咨询工作。为所属成员提供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管理规范等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三)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为所属成员参加境内外经贸活动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第九条 维权援助主要通过网络与现场服务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十条 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应按照辖区工作实情,及时制定工作规划,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工作,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功能。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为公益性质。工作人员应坚持文明礼貌、快捷高效、积极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免费咨询服务,不得以工作站名义从事与知识产权无关的事务。

第十二条 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定期根据服务工作站工作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三条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和工作站咨询人员进行沟通,对工作站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第十四条 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安排对全体服务站工作人员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技能。对工作突出的服务站和工作人员予以相应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对工作站业绩较少,工作人员能力弱,服务质量差,发现投诉举报的工作站或人员,在年底进行更换或撤销工作站资格。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