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高新创发局、港务经发局,价检局:

8月30日华商报刊登了西安吾悦广场收[加价]电费,反映交了10000元电费只有5000多元,商户质疑西安吾悦广场收取“天价”电费的问题,引起市民广大关注,为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进而演变成负面的舆情危机,给我市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及营商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阶段性企业用电成本工作目标任务,将降电价政策落实到终端用户,切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办法,严格按照西市监发[2020]59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落实好本辖区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

二、治理时间

在前期本市已开展的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将治理时间延长到10月31日。

三、治理检查对象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此次重点检查对象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交通场站等转供电主体。

四、检查重点

(一)转供电主体自身承担的电费加上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是否存在超过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的情况,是否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

(二)是否存在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或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不主动公示、或不在显著位置公示当月总表购电缴费金额、用户分表电量以及当月平均分摊度电收费标准的行为;

(四)在转供电环节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五)在转供电安装改造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六)是否存在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七)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等其他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科学合理部署活动、靠实落细工作责任,使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加强沟通协调,针对不同用户群体,采取实地调研、入户访谈等形式,全面掌握本辖区转供电主体(包括联系方式及地址)及其加价情况;

(三)充分利用12315、12345热线、市长信箱、群众来信等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本地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受理转供电环节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

(四)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好此次重点治理工作。对未按时清理的,必须限期落实;对用户反映强烈、拒不整改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 系 人:卢宪

联系电话:88210939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