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构建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监管部门高效顺畅履行职责的关键。面对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执法程序、执法机制、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引入标准化思路,用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用细化的裁量基准压缩执法的“弹性空间”,用制度约束和标准规范解决问题并实现长效管理,着力推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方式、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一)建立地方标准,实现制度基础标准化。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基点,融入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地方特色,发布实施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人员规范》三项市级地方标准,为执法标准体系搭建脉络和蓝本。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编制执法标准化体系规范清单,制定完善《审核程序规定》《执法监督程序(试行)》《集体讨论程序》等配套执法规范8项,发布并动态修订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规范自由裁量,做到处罚裁量标准化。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起草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八个重点执法领域的《西安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初稿)》,细化涵盖34部常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关键内容逐一细化量化,压缩弹性执法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环节随意“加码”和“放水”现象。在研究制定执法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加快推进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成立“执法标准宣贯小组”,面向全市各级不同范围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人员开展宣贯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人人懂标准,执法用标准”的热潮。为打造市场监管执法“名片”,选派执法人员拍摄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人员规范》系列宣传片,有力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成果向社会“亮相”。

(三)坚持科学规范,抓好装备设施标准化。依据“标准人员配置、标准标志标识、标准功能布局、标准制度建设、标准系统应用”的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五室一库”(执法人员办公室、询问室、会议室、听证室、案件管理室、装备器材库)建设,目前已在综合执法支队基本完成执法人员办公室、会议室标准化建设,建设完成询问室四间。在此基础上,我局大力强化执法装备配备,统一配齐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配备执法车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执法记录仪、平板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照/摄像机、执法音像光碟刻录机、执法记录采集站等装备设施,拓展配备无人机等新型执法装备,逐步推动装备设施配备标准化。

(四)依托信息技术,推进执法平台标准化。为实现综合执法“一个平台统揽”目标,依托“智慧市监”一体化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对接市政府办公厅“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建设市局“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平台。系统平台于2022年底建成,2023年5月22起在市本级执法机构范围内进行试运行。平台同时满足电脑端和手机移动端操作,全面实现了执法文书线上制作、审批流程动态配置、证据材料统一管理、电子签章在线申请、移动便携打印等功能,支持执法过程全记录,切实提高了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五)构建协作机制,打造执法协作标准化。以执法标准化工作为逻辑基点,深化三级协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边界清晰的全覆盖执法标准化协作机制。与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示范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一圈两区”执法协作协议,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合作,共建“行刑衔接食品检验实验室”,建立市级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构建“1+7”板块联动执法协作办案模式,建立健全“信息交流、线索通报、证据转移、处置会商、联办联查、交流研讨”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