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店对其经营的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案例十三)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12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食品店经营场所内提供“室内加热器”3台供老年人使用,称其可以除湿、增强免疫力,促进新陈代谢。另外,该店营业人员通过宣传读本、电脑播放PPT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其经营的驼奶粉可预防和治疗疾病,还用于艾滋病和癌症等疾病的治疗。

二、处罚结果

本案由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宣称驼奶粉用于艾滋病和癌症的治疗、用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佐证依据。当事人经营驼奶粉作虚假且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二万元。

三、案例启示

本案中违法人员在店内设置所谓的治疗体验器械,欺骗老年人该器材可以治疗和预防疾病,在老年人体验的过程中,利用书籍、电视播放含虚假宣传内容的PPT等形式,逐渐诱引老年人购买其食品、保健食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老年人,任何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含有治疗疾病的虚假宣传字样,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经营者不得以食用后可以治疗疾病为诱饵诱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广大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有遇到类似情况,请不要相信,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