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件2352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9月20日,陕西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件2352人。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发挥审判核心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心守护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方针,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据了解,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9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件2352人,其中审结涉黑案件14件227人,判决生效9件142人;审结涉恶犯罪案件203件1140人,判决生效161件828人。判决的涉黑案件中,对6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决的涉恶案件中,对15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严打击效果明显。

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探索推行的刑事审判“最后一问”机制,在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庭审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移交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据此查证以宋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已实施多起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高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认真摸排近5年未结刑事案件以及近3年已结民商事案件,并对近3年缓刑、假释、在逃、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开设举报信箱和“12368”举报专线,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从各类案件中排查出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536条1287人,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1176条1040人,其中摸排涉伞线索96条64人,移交有关部门88条36人。

同时,全省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依法适用财产刑,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再犯基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判处财产刑135案681人,分别占已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和被告人数的62.21%、49.82%,累计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赃款赃物6433.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