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商》2013年第四期(总第148期)工商所日常巡查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工商所日常巡查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王延岭

   日常巡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工商所为单位,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综合型的日常监管行为,是工商机关强化对各类市场日常监管的有效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监管风险愈加突出,如何提升市场巡查效能,有效防控监管风险,促进职能到位,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当前日常巡查主要存在巡查不到位、只看证照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少、立案查办率低、涉及领域过窄等问题,突出表现为对市场巡查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实施不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业形式的多元化,市场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的变化和扩大。一些新兴市场的管理,比如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交易行为的管理,对于现在的大多执法人员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领域。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有些监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日常巡查是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是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主要依据,认为市场巡查就是走一走、看一看,只追求巡查数量而不注重巡查质量,巡查工作“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而造成“巡而不查、查而不实”现象的存在,主观上造成了市场巡查工作的简单化、数量化、形式化。

    (二)日常巡查的作用发挥不全面。日常巡查是综合型的日常监管手段,是“刚性”监管和“柔性”指导的整体。一方面要规范和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还要对市场主体进行行政指导,通过市场巡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指导、帮扶和解决。在具体工作中,部分巡查人员往往把日常巡查的重点放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刚性”执法上,忽视了巡查的“柔性”指导作用,形成了只有治理而没有防范、监督的巡查模式。

    (三)巡查对象不够全面。市场巡查的对象是“各类”经营主体。在具体工作中,一线巡查人员,只注重对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对辖区内的企业却存在“畏难”情绪,不想巡查、不去巡查,甚至不敢巡查,加之部分企业所登记的住所根本就无该企业,电话也无法接通或企业长期处于无人状态,使巡查对象没有实现“全覆盖”,从而造成了巡查职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四)巡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巡查人员平均年龄相对偏大,对新知识、新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不深入、不全面,造成部分巡查人员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开展巡查,日常巡查工作往往停留在看证照、查过期等浅层次上,对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很难及时发现,重有形市场主体巡查,轻无形市场巡查,造成了巡查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五)巡查力量不足。工商所是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的主要力量。我所辖区1.9平方公里,各类市场主体5000余户,巡查人员8人,每人都担负着几百户甚至上千户市场主体的巡查任务。面对数量多、行业宽、范围广的市场主体,巡查人员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巡查任务难以落实到位。

    (六)政府职能交叉,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工商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职能重叠,相互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互相推诿扯皮,不可避免地滋生了市场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这种现象的发生有时使经营者无所适从;有时又为违法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之堂而皇之的打起了“擦边球”。如餐饮店、小旅馆、饮品店、烤饼店、蒸馍店等小型经营户,前置相关许可证难以办理或因面积较小而无法办理,久而久之造成工商部门监管困难,造成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户的存在。

    (七)执法力度不足。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执法力度远远不足。工商所除完成规定工作外,还要完成上级各部门安排的所有任务,临时性、突然性的任务很多,尤其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重时间紧,在人员本来就少的情况下,必然造成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导致一些专项整治流于形式,影响日常监管真正到位,行政执法效果不理想。面对日新月异的造假技术,花样翻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检测手段等多种科技手段查办案件的力量的支持与检测的审批程序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三、提升日常巡查效能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针对市场巡查的内容,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专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学习培训,重点培养市场巡查人员看档案、问情况、查现场、做记载、录信息等方面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干部科学巡查、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进巡查方式,完善巡查机制。在巡查方式上,要推行分类巡查、日常检查、上级督查三位一体的巡查方式,根据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实行不同频率的动态巡查监管,力求“管少、管对、管好”。利用好每周一的行政例会,由所长对上周完成的和本周应要完成各市场主体巡查任务形成工作目标,纳入量化考核。在巡查标准上,要以市场主体资格、市场行为和商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市场主体实情细化事项,拟制标准,确定巡查重点。在巡查手段上,要在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巡查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入行政指导机制,使监管和指导“并行”。

    (四)合理配备人员,充实巡查力量。应该充分考虑到基层工商所的人员配备问题。根据行政管理高效原则,结合各工商所辖区经济发展规模、工作人员数量等条件,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财力,把懂法律、明政策、业务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一线巡查岗位上,真正做到人往基层走、财往基层投。同时,工商所根据辖区面积、地理位置、常住人口、市场主体问题、经济发展状况等准确数据,从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便于工作开展、提高巡查效能的角度出发,合理配备人力资源,并根据辖区实际,围绕市场巡查主题,结合其他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巡查计划,使巡查人员做到工作有计划,巡查有目的,数据有归属。

    (五)注重巡查方法,提高巡查质量。一是执法痕迹留存。市场巡查人员在开展市场巡查时,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全面、真实、完整记载当天的巡查情况,完善各种文字记录,如现场检查笔录、巡查记录等。实行执法痕迹管理,既节约成本,又杜绝弄虚作假,还能够有效地规避监管执法风险。二是执法痕迹反馈。所里定期汇总、总结巡查记录,掌握巡查人员的工作状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新的对策和措施,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收到立杆见影的成效,提高执法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三是执法痕迹创新。创新的工作方式就是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如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对执法过程进行全面真实、有色彩、动态式的真实记载,科学合理地使用纸质文书表册,建立丰富翔实的工商执法档案,构建新式的痕迹化文书。

    (六)强化绩效考核,突出巡查实效。为提升巡查效果,将巡查工作考核纳入量化目标考核,从巡查记录真实性、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监管、违章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消费者投诉和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进行指标量化,结合实际巡查工作设计巡查绩效考核,采取定期抽查和交叉互查相结合方式,做到巡查有任务,奖罚有标准,考评有依据,以此评价每个巡查网格区的监管效果,从而有力促进市场巡查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