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5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肉制品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宜鲜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为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手撕鸡排(大鸡背)(生产日期2020-10-15),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经复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结果为0.245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复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在西安宜鲜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为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辣味)手撕鸡排(大鸡背)(生产日期2020-10-15),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经复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结果为0.512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复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