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8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商业无菌。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问题

(一)在标称西安常盛多尔惠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咸味花生米(生产日期2022-01-06),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0.34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商业无菌

(一)在高陵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青岛更旺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丁鱼罐头(生产日期2021-09-20),经检验商业无菌项目结果为非商业无菌,标准规定为: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罐头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