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8号

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硝唑、酸价(以脂肪计)(KOH)。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酸价(以脂肪计)(KOH)

在西安广货云商贸有限公司高陵分公司抽检的黑芝麻(生产日期2022-04-16),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结果为7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在西安市莲湖区世翔百货便利店抽检的散称黑芝麻(生产日期2022-05-31),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结果为9mg/g,标准规定为:≤3mg/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甲硝唑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阎良区孟路干菜店抽检的鸡蛋(生产日期2022-05-17),经检验甲硝唑项目结果为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在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临潼中心广场分公司抽检的鲜鸡蛋(生产日期2022-05-16),经检验甲硝唑项目结果为6.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临潼区行者办鑫凯全都超市抽检的鸡蛋(生产日期2022-05-18),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结果为76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