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

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1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碑林区盛好运涮烤餐饮店抽检的盘子(加工日期2022-07-12),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6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市碑林区盛好运涮烤餐饮店抽检的筷子(加工日期2022-07-12),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2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曲江新区盛唐宴餐饮餐厅抽检的骨碟(加工日期2022-07-15),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西安市雁塔区东新鼎鼎火锅店抽检的茶杯(加工日期2022-07-14),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6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在西安曲江新区盛唐宴餐饮餐厅抽检的小碗(加工日期2022-07-14),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1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在西安市雁塔区东新鼎鼎火锅店抽检的骨碟(加工日期2022-07-14),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结果为0.07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菌落总数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碑林区西荷合喜融宴餐厅抽检的小碗(加工日期2022-07-12),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市碑林区盛好运涮烤餐饮店抽检的盘子(加工日期2022-07-12),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曲江新区盛唐宴餐饮餐厅抽检的骨碟(加工日期2022-07-15),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西安曲江新区盛唐宴餐饮餐厅抽检的小碗(加工日期2022-07-15),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在西安市雁塔区东新鼎鼎火锅店抽检的骨碟(加工日期2022-07-14),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