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饮料、罐头、蛋制品、冷冻饮品1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乐元郡分公司抽检的标称为陕西铛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片花椒锅巴(椒麻五香味)(生产日期2022-04-19),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为0.32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周至百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标称为新密市大隗丰园食品专业社生产的香酥脆小麻花(原味)(生产日期2022-02-28),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为0.52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