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43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酱腌菜1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阎良区穆顺泡馍馆抽检的标称为陕西渭南鸿鑫蔬菜制品生产的计量称重糖蒜(生产日期2022-08-08),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结果为0.204g/kg,标准规定为:≤0.15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阎良区丁磊羊肉泡馍馆抽检的糖蒜(购进日期2022-08-30),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结果为1.06g/kg,标准规定为:≤1.0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阎良区丁磊羊肉泡馍馆抽检的糖蒜(购进日期2022-08-30),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结果为1.22,标准规定为:≤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