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48号

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恩诺沙星、毒死蜱、黄曲霉毒素B1、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吡虫啉、腐霉利、甲氧苄啶、地西泮、腈苯唑。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恩诺沙星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高陵区王旭水产品店抽检的鲫鱼(生产日期2022-08-24),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15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市高陵区小军鲜鸡店抽检的乌鸡(生产日期2022-08-25),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101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宏威水产店抽检的泥鳅(生产日期2022-08-27),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155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荟分公司抽检的冯家山水库鲈鱼(生产日期2022-08-31),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12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10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五)在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江团(生产日期2022-08-30),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结果为23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毒死蜱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新城区家辉生鲜超市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9-07),经检验毒死蜱项目结果为0.0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市高新区美禾超市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9-16),经检验毒死蜱项目结果为0.0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黄曲霉毒素B1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莲湖区木子副食品经销部抽检的白花生米(生产日期2022-09-03),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结果为33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嗑香炒货店抽检的花生米(生产日期2022-08-30),经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结果为30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嗑香炒货店抽检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2-09-07),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结果为68.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4西安市新城区家辉生鲜超市抽检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2-09-07),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结果为4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吡虫啉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莲湖区润久食品百货便利店抽检的国产香蕉(生产日期2022-09-14),经检验吡虫啉项目结果为0.0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腐霉利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高新区美禾超市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9-16),经检验腐霉利项目结果为0.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周至县豪爽百货店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9-19),经检验腐霉利项目结果为0.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周至县尚村镇鸽子鲜蔬干菜批发部抽检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9-20),经检验腐霉利项目结果为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甲氧苄啶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雁塔区李倩海鲜商行抽检的黑鱼(生产日期2022-08-17),经检验甲氧苄啶项目结果为100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地西泮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草鱼(生产日期2022-09-01),经检验地西泮项目结果为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腈苯唑检出问题

(一)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浙联优选超市烟酒食品超市抽检的香蕉(生产日期2022-09-20),经检验腈苯唑项目结果为0.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