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是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浐灞国际港的派出机构,为正处级。设置13个内设机构、5个市场监督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

联系电话:029-83339319;

联系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3楼。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权限开展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落实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区域内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区域内价格监督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相关工作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五)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推进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分类监管、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承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区域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保健品、特殊食品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区域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国家及地方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要保密、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维稳、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群团和统战相关工作。依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管理、目标考核、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82466;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3楼。

(二)法规科。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依权限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07;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三)行政审批科。依授权、依委托开展区域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以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贯彻落实支持服务区域内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产业发展措施,开展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西安浐灞国际港政务服务中心(北厅)办公区:

联系电话:029-83620300;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101号政务服务大厅。

西安浐灞国际港政务服务中心(南一厅)办公区:

联系电话:029-83242125、83345166;

联系地址:浐灞商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四)网络交易与信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区域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息公示、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及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区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26;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贯彻落实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区域内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20;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六)市场秩序与广告监督管理科。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市场监管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组织开展广告的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

联系电话:029-88077908;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七)知识产权管理科。落实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联系电话:029-88077927;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以及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56;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九)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有关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50;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对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医疗机构落实药剂管理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及医疗机构备案炮制中药饮片工作;组织指导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机构使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药物滥用的督导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组织指导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信息收集、警示信息发布和评价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77938;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区域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事件的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29-88077925;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十二)计量标准与质量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推动落实;依法监督检查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负责区域内质量强市战略的推进落实;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纤维质量监督、产品防伪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和检验检测活动。

联系电话:029-88077921;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十三)纪检监察科。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上述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联系电话:029-88077917;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

下辖新筑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十里铺市场监督管理所、广运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世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办理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工作;参与市场监管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督管理抽职责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

(一)新筑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29-88085502;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1楼。

(二)新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29-83411088;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9号陆港大厦A座6楼606、607室。

(三)广运潭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29-83611103;

联系地址:袁雒路颐合庭B2号楼20107号。

(四)十里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29-83256473;

联系地址:长乐东路52号。

(五)世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29-88061315;

联系地址:香槐六路2329号5楼。

四、事业单位

下辖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两个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分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书式档案、电子档案和各类文书的管理,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保障工作;为区内市场主体提供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9-88085611(原国际港务区企业档案查询),029-83345166(原浐灞生态区企业档案查询);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1楼。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消费者信息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受理消费者投诉,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发布消费警示提醒, 揭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联系电话:029-83339315;

联系地址:港务大道7号物联网应用产业园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