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系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按照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以“精细化管理服务年”为主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新动态,巩固、深化工作成果,着力研究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一、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可持续发展监管模式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局有关监管工作制度。结合目标量化考核,积极从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等方面,细化落实监管工作任务,不断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体系,保障基层监管干部准确履行职能任务。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预警信息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预警信息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日常巡查,准确、规范填写《企业认领退回监管情况登记表》,理清监管底数,落实监管目标。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应及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各项监管制度的推进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要积极推进《西安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探索研究发挥查无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的新途径,进一步密切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强化工商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推动落实成员单位的审批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工商分县局(所)的巡查监管,继续引导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变有证有照、合法经营。
    (二)立足工商职能,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整治“黑网吧”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文化、公安、电信、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总结以往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网吧监管的整体合力,探索网吧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积极参与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各单位应立足工商职能,以落实市场监管职能,促进职能到位为目标,与本单位相关机构、与外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做好全市各类主体资格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做好各类信访投诉件的督办落实。系统各单位对市局转办的各类信访投诉件应做到件件实地核查,及时、准确答复,必要时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杜绝失查失职情形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一是有序开展验照工作。市局继续组织系统各单位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各单位应按照《个体工商验照办法》和市局的规定,认真有序开展验照工作,落实验照率和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积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系统各单位应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利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制。各单位应积极帮助和引导信用好、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成熟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四、积极探索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和服务方式,推动个私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继续搭建平台促进银企融资。市局将总结工作经验,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继续搭建平台,促进拓宽工商银行和个体私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二是认真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方式。各单位要围绕新农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有关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业企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意见,鼓励、支持、引导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经济主体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支持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行业和项目,帮助优势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进入金融、公用、基础建设等领域。
    五、加强基层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继续坚持与检察院的联系工作机制。市局将继续按照与市检察院建立和加强联系工作机制的精神,配合检察机关在工商部门开展有关日常监管履职等问题的调研活动,便于检察机关了解工商部门在执法中的难点和困惑,利于今后的进一步沟通和理解,减轻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履职风险。
    二是加强监管干部培训。市局坚持有序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干部轮岗培训工作,采取与市检察院联合、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主体资格监管知识培训,加强对全系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落实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的各类情况收集、总结上报、报表统计等具体任务,加强各类日常个体私营监管工作的及时、准确办理,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