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局: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各单位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交流和监督指导工作,在执行中有什么好的建议、意见或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政策法规处)。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3月1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法治工商建设,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和《西安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提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局“精细化管理服务年”工作主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新动态,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和提高基层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水平,促进系统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良性运行,开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所需的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1.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细化考核内容和形式。统一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及《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指标》,主要对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情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实现精细化考核,全面规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的方式,促进工商干部综合素质提高。
    2.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12.4”等纪念日开展宣传,在三月份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和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工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做好迎接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各分县局要结合各自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区域特点。各分县局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报道信息篇数不少于3篇,在市级以上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上报市局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3.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学习。按照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逐步实行网络普法学习,不定期利用网络开展培训工作,及时在网络上更新各单位法制工作动态和一些具有权威性、前沿性和实用性的学习资料;继续将年度《法律法规选编》发布在金信网“法律法规查询”栏目,供一线执法干部学习并指导执法实践活动。各分县局要积极探索网络普法学习的方法,开辟法律法规解答、案例分析、疑难案件讨论等专栏,努力提高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水平,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年底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12.4”网络无纸化考试。
    4.创新法律法规培训方式,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法规培训经验,结合市局“精细化管理服务年”的工作主题,制定2013年“六五”普法培训规划。培训形式可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继续开展法制大讲堂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从理论层面进行培训;二是组织法律讲师团,由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办案能手组成,开展监管执法能力培训;三是邀请法院法官开展行政诉讼相关专题培训,适时组织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党委要继续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讲座一年不少于4次。
    6.开展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组织新颁布、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总局《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指标体系》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文书的全员学习和培训。要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7.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公开实施意见》,法制机构要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局长办公会议内容及时在金信网站进行公布,确保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四)加强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做好法律支持和服务。
    8.积极完成国家工商总局、省、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法规立法建议、规章调研论证和清理工作。及时完成《经纪人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
    9.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制度。年初对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各分县局要按照《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规定。
    10.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注重收集新颁工商法律、法规实施和在具体履行工商职能过程中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特别是执法干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认真分析和研究,及时答疑解惑,总结、汲取、推广新法应用实施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工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1.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基准的修订工作。对一年来《适用规则》及《执行基准》的运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行相应的修改、补充及完善。
    12.成立重大疑难案件核审专家组。逐步组建由工商业务骨干、法学专家、法官等人员组成重大疑难案件核审专家组,对重案要案及争议案件,集体会商评议,为案件核审提供有力支持。
    13.建立核审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对查办的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案件,各分县局要从案件的数量、类型、主体、裁量、罚没款金额、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执行、文书使用、核审一次通过率等多方面认真分析,形成核审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并向市局上报半年、全年核审案件统计分析情况。
    14.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做好的执法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进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继续加强案件同级核审工作,确保案件同级核审正确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针对2012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
    15.编制工商执法案件核审指南手册。注意收集整理基层单位法制员在案件核审中的意见,组织开展《工商执法案件核审指南手册》试编工作,主要内容涉及国家总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文书模块的适用、典型案件文书的适用、日常执法办案中的案件核审常用问题等。
    16.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系统各级法制部门要根据行政复议诉讼呈现出来的新特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建议,及时汇报和反馈情况。认真做好复议答复办理,注重复议程序。重视行政复议诉讼专业人才的培养。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适时组织并参加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座谈会,加强与政府法制办、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17.建立行政调解机制。系统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争议与纠纷的化解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力争把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追究责任。
    18.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投诉、检查、督办和考核等制度,认真调查、核实、处理举报、投诉和反映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专项督察,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厉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19.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深化行政指导,增强服务意识。
    20.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新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文件和精神。市局将修订和完善行政指导工作规程,适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提高对行政指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业务化和常态化,使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工作要求
    2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22.健全法制机构建设。高度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保证法制干部在数量和专业上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分县局应当建立健全法制机构,落实专职法制人员,分县局法制人员变动或调整,需向市局法规处报备。
    23.各分县局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3月11日前报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