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工商局2014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经济检查工作,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交易秩序等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年重点抓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
    (一)狠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查处医药购销、金融、电信、物业管理、房地产、教育等领域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加强对这些领域的市场巡查和事前防范,对发现的贿赂行为要深挖源头,依法查处。
    (二)严查商业欺诈、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1、严查侵犯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企业名称、商品包装装璜、名优标志等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把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工作常态化。以农资、建材、汽配、家电、服装、烟酒为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包装装潢等仿冒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通过和企业联合打假、强化知名企业产品在市场的信誉度。
    2、 全面扼制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分县局,要结合辖区特点,确定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出成效。
    3、加大保护商业秘密力度。按照《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战略》总体要求,继续加大保护商业秘密力度。指导企业强化对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策略,积极探索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方法和路径。
    (三)加强对限制竞争行为的规范和查处。
    1、提高限制竞争行为监管水平。依托反垄断法及现行不正当竞争法,继续开展查处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铁路等公用企业及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的强制交易、强制服务限制竞争行为;及时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对不规范,或涉嫌限制竞争的萌芽行为提出行政建议,指导其规范经营。
    2、查处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以大超市、酒店等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为重点,开展查处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专项行动,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三季度)。
    二、认真做好经济检查的专项执法工作
    (一)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严查各类非法出版物,把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第一任务,深入开展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二)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对军服监管职责,对辖区重点地区违规生产销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和军服仿制品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三)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取缔非法网络电视棒,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为防控反宣渗透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对非法拼装汽车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对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要加大整顿规范和跟踪指导力度,对机动车及配件集中交易市场,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零散、新的交易地点,对转移、隐匿报废车、拼装车和废旧车零部件进行地下暗中交易的,要重点打击。
    (五)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击无照经营、产品质量违法,传销和违规直销等常见市场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经济检查职能。
    (六)认真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商用密码保护,打击走私、禁毒、反假币、反洗钱、打击发票违法工作。在参与以上工作中,要把现有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用足、用好。
    三、拓展执法领域,强化执法办案监管效能
    全系统各执法部门要围绕增加案件数量,提高办案质量,拓展案件类型等三个环节,狠抓执法办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市场监管主要手段,突出办案职能。在办案方式手段上破除僵化思维,提升执法理念。及时妥善处理涉及群众身心健康的大要案件、热点案件。对查办的案件既要讲效率还要彰显公平公正,要把依法行政的宗旨贯彻到整个执法过程之中。通过查办案件,提高竞争执法工作的社会效果,树立执法权威。
    四、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强化岗位执法技能培训。对反不正竞争法、及新颁布的反垄断法、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坚持重点学习。要继续从现场检查、制作笔录、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文书制作等环节加强执法技能培训,每季度采取执法会诊会,座谈会及专题培训形式,突出对疑难问题、新问题的研究交流。
    (二)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工作的宣传。针对投诉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消费者宣传保护日及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对重大执法行动和执法成果要及时宣传报道,引导经营者、消费者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五、加强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督导
    (一)认真落实执法办案报告制度。督促各分、县局切实纠正案件报告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的倾向。加强执法办案数据分析,增强对市场违法竞争状况的研判,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执法案件季报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加快执法办案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运用。进一步指导全系统做好执法办案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利用工作。重点完善电子证据采集工作,探索电子证据采集、固定和使用制度,加强对电子取证设备的配备和使用。
    (三)推进办案机制规范化、高效化。结合完善案件主办人制度,促进办案承办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办案机制完善。充分利用有限的执法资源,发挥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联动作用。
    (四)强化对大要案件的督查、督办、报告制度。对部分大要案件、重要专项任务,市局将采取挂牌督办、督查指导等多种形式,确保大要案件和重要专项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