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年,全市经济检查工作要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指导,以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秩序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领域为执法重点,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全年重点抓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系统执法工作指导协调
    (一)加强制度落实,规范办案机制
    1.认真落实执法办案报告制度。督促分县局不断纠正季度执法案件统计资料,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倾向。要加强执法办案数据分析,增强对市场违法竞争状况的研判,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执法案件季报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2.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以及省局下发的案件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发挥案件主办人执法标兵作用,发挥投诉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增强执法办案活力。
    3.积极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督促全系统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力争年内基本形成全系统行政处罚案资源通过网络平台达到共享。
    (二)加强专项执法行动和案件指导与督导
    以督促落实各项执法专项行动为依托,强化对大要案件的督查、督办。对经济检查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件、重要专项任务,市局将采取挂牌督办、指导联办等有效形式确保任务及时完成。认真开展案件日常指导,对分县局的案件咨询,要确保能得到及时明确的回答,必要时要组织骨干人员对疑难案件开展事前的会诊。
    (三)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1.加强执法技能培训。要继续从现场检查、制作笔录、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文书制作等环节加强执法技能培训。加快执法办案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运用。重点完善电子证据采集工作。探索电子证据采集、固定和使用制度。加强对电子取证设配的配备和使用。
    2.促进执法经验交流。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执法办案专题交流会一次,选择具有代表性或示范性大要案例,由案件主办人员组成案例交流培训小组,开展集中统一培训或巡回培训,加强对专业类型案件或热点、难点案件的查办方法、办案经验介绍和研讨。发挥市局网络平台作用,推动全系统案卷查阅分享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3.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和窗口的宣传作用。针对投诉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在法律咨询和宣传方面给予及时回应。对重大执法行动和执法成果要及时宣传报道。同时,结合消费者宣传保护日及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社会环境。
    二、依托《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
    (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开展查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教学教育服务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内的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加强对这些领域的市场检查和事前防范,对发现的贿赂行为要深挖源头,依法查处。
    (二)开展打击傍名牌等销售假冒伪劣及侵害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加强对市场热销产品突出问题的监管为突破口,一四季度以汽车、家电、服装、烟酒、建材等商品为重点,特别是对综合(专业)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包装装潢等仿冒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通过与企业联合打假、强化知名企业产品在西安的信誉度。加大保护商业秘密力度。指导企业强化对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策略,积极探索对商业秘违法案件的查处,促进创新发展。
    (三)全面推进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作。以空气净化器、家用电器、保健品、房地产等宣传促销为重点,加大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抓各辖区的重点地域整治,力争每一季度工作出成绩、出效果。
    (四)加强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从开展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入手,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的行为。
    三、加强对限制竞争行为的规范和查处。
    (一) 提高限制竞争行为监管水平。继续开展查处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铁路等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限制竞争行为;对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企业的一些不规范,或涉嫌限制竞争的萌芽行为提出行政建议,指导其规范经营。
    (二)查处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适时开展大型超市、商场、酒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四、认真做好经济检查的专项执法工作
    (一)一季度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话“黑卡”专项治理。
    (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 认真贯彻上级扫黄办通知精神,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各项扫黄专项行动,严查各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传播。
    (三)加强汽车市场整治。对机动车及配件集中交易市场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公司加大整顿规范和跟踪指导力度。要围绕消费者对汽车消费投诉热点问题重点开展汽车消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
    (四)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共享”网站及相关设备产品,继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使用“伪基站”和窃听窃照专业器材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五)开展打击烟草经营违法行为及非法制售军服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重点地区违规生产销售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和军服仿制品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六)认真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商用密码保护,打击走私、禁毒、反假币、反洗钱、打击发票违法工作。在参与以上工作中,要把现有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用足、用好。
    (七)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击无照经营、产品质量违法,传销和违规直销等常见市场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经济检查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