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工商”为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商标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商标监管执法人员技能
    (一)对商标监管执法人员全额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分县局为单位,市局商标处负责组织工商所长的培训,各分县局商广科负责组织商标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
    (二)强化《商标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三)对企业商标管理人员进行《商标法》和商标国际注册、农产品商标注册、争创驰著名商标、商标规范使用、商标质押贷款等知识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意识。
    (四)在《西安晚报》开设专栏,宣传展示我市驰著名商标企业,印制印发宣传画册,提高驰著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以执法办案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五)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依法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摆在各级工商部门的突出位置,各分县局要将商标办案的任务落实到工商所,强化工商所商标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发挥工商所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工商所要把开展商标办案、保护商标专用权列为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开展维权服务的重点内容,将规范市场主体商标经营使用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项目,作为经常性工作。
    (六)落实以市局为指导、分县局为骨干、工商所为主力的三级商标执法办案体制。以保护驰著名商标、出口品牌、涉外商标、涉台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药品商标等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七)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规范服务为主的监管原则,对全市的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保护性检查,强化商标使用行为监管,强化规范指导服务。
    (八)加强对贴牌加工企业的商标、商品包装装潢和商标印制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商标许可使用和商标印制行为。积极拓展商标监管新领域,严厉打击网络交易中的各类商标违法行为。
    (九)落实工商所、市场开办方、经营户“三位一体”的商标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的行业自律作用。
    (十)继续实行《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数据统计表》《2015年工商部门查办案件统计报表》报送制度。要求统计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商广、市场、经检队等科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的情况,各分县局商广科务于每月10日之前上报上月的统计数据,同时督促做好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为宗旨,加大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力度,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十一)今年的目标任务是:申请注册商标10000件,力争我市注册商标突破80000件,培育市著名商标100件,市著名商标达到1300件,培育省著名商标80件,使我市省著名商标突破1000件,培育中国驰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突破45件。
    (十二)抓好“商标示范城市”工作。发挥高新商标示范区、临潼地理标志示范基地、莲湖民族特色一条街、户县农产品品牌的引导带头作用.各分县局要提前积极组织2013年受到市政府奖励10万元以上的著名商标企业、2014年受到市政府奖励50万元以上的驰名商标企业参加9月份在深圳举办的“商标品牌节”招商展览活动,营造我市“商标强市”氛围。
   (十三)继续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在历年成功实现企业商标质押贷款4亿元的基础上,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调研整合商标评估机构,更加广泛的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今年商标权质押贷款力争突破5亿元。
    (十四)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商标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出口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运用商标品牌战略提高知名程度,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出口品牌,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增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
    (十五)进一步加大商标富农力度和“一所一标”工作。积极培育阎良甜瓜、冬枣,周至猕猴桃、板栗,高陵石头馍、灞桥樱桃、未央水蜜桃等作为地理标志进行注册,扶持培育8—10件绿色、无公害、老字号、名优特色农产品著名商标,带动农民致富。 
    (十六)继续向新进驻和新注册企业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积极借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代理、助手、桥梁作用,完善以企业经营户为主体、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服务的商标注册创牌维权“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四、以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十七)把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各级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消费者的主要抓手之一,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