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局: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围绕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3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三季度,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工商”主题,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为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积极与质监、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三证合一”审批系统与各部门业务系统连接的技术问题,完善“三证合一”审批系统功能。
    (二)加强部门协作。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日常协商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牵头建立全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西安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报市政府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单位贯彻执行。
    (四)积极稳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市场主体“非禁即入”。
    (五)继续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二、实施信用监管,加快建设全市综合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西安市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董军市长、李婧副市长的有关指示要求,我局牵头建设全市综合信用信息系统,这是市政府赋予我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力推进。
    (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起草全市综合信息信用平台的管理规范。
    (二)对全国信用平台建设较好的省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制方案。
    (三)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下,主动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改进系统功能,初步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基本框架。
    (四)对未按期限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按规定程序批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7月15日后补报了年度报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按规定程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五)按照省局安排做好企业出资信息抽查检查和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检查工作。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深入开展全市打击传销2015-利剑行动,继续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会议报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二)抓好 “治污减霾”相关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厂点清理取缔工作。
    (三)围绕消费者对汽车消费投诉热点问题重点开展汽车消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
    (四)认真贯彻总局《关于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查处商业贿赂、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执法行动。
    (五)加强旅游市场整治。继续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下半年继续抓好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2015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抽查眼镜、服装等3大类4个品种212个组次的商品。
    (七)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进一步做好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工作。
    四、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规范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
    (二)做好驰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申报认定省市著名商标,指导企业申报认定驰名商标。继续抓好驰著名商标企业在《西安日报》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三)全力服务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协助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各类注册登记问题。
    (四)认真做好西安市产业结构与投资信息参考的发布工作,积极服务于政府宏观决策及社会公众。
    (五)组织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全力配合做好第22届国际广告节相关准备工作。
    (六)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发展,帮助我市各类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问题。
    (七)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的意见》,推动大众创业。
    五、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专项整治工作
    (一)对前两轮摸排中发现地址查无的企业安排部署第三轮专项摸底排查,消除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二)对涉案企业和地址查无企业进行警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违反工商行政法规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对未发现违法行为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规范登记。
    (三)继续做好投资和非融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工作。
    (四)通过新闻媒体公告一批涉案企业名单,让非法集资者曝光于社会之下,起到警示群众、警示其他企业的作用。
    六、认真履行消费维权职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全市工商机关和各级消协组织要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及各级消费维权组织、站点作用,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
    (二)对消费维权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消费者诉求集中和社会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依法加大服务领域利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组织开展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工作。按照总局、省局下达的商品检测工作计划任务,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商品的抽查检验,并依据抽查检验情况做好市场清查和发布警示信息工作。
    (五)继续做好在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七个领域开展“消费维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与星级公示活动。
    七、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能力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大力强化教育培训。做好《行政复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行政处罚法》及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认真开展中期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工作。
    (四)积极做好2015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分解、资料收集及检查验收等各类创文工作任务。
    (五)继续抓好基层建设。调整补充基层工商所的主要工作任务,统一规范基层工商所政务公开上墙公示内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六)认真完成对公务用车改革的车辆及人员资料统计填报工作,按时完成车改任务。
    (七)完成全系统工商视频会议升级改造工作,对视频会议系统高清升级。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工商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习活动。
    (二)继续落实“一周一查一通报”,定期对基层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效能、工作作风进行检查督导。
    (三)继续抓好全系统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等有关制度,加强监督,预防腐败。
    (四)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