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

     第四季度,全市工商系统要紧紧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巩固提高前三季度工作成果,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一)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在全市全面开展网上公司设立登记基础上,全面实施企业名称网上全流程办理,逐步开展企业变更、注销网上登记。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网上登记率,稳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进程。

    (二)全面实施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加强宣传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工商局安排部署,稳步推动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三)落实好“双告知”制度。严格执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告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工商局处发[2016]84号)。

    (四)进一步规范注册登记行为。认真执行落实《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准确执行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五)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改革工作。按照《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力争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

    (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把绿色循环发展、低碳节能发展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市场准入环节,鼓励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依法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二)严格规范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对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污染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业、典当业、担保业、投资行业及改制企业等容易诱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登记申请,严格登记依据及登记条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三)全面做好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积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切实帮助我市各类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发挥工商职能服务重点项目和国有集体企业。继续贯彻好《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2016年重点项目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五)积极做好2016年第三季度西安市产业结构与投资信息参考的发布工作。加强网上信息咨询回复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注册登记指导服务。

    (六)开展走访调研广告业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和接近规模以上企业工作,重点扶持,完成增速任务。继续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组织开展国庆、元旦市场整治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以旅游景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将防范打击传销工作重心下沉, 做好与公安派出所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工商所、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对可疑动态的监控。要集中力量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依法严惩组织策划者和犯罪分子,端掉窝点,摧毁网络,确保本辖区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抓好 “治污减霾”相关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治污减霾工作,加快推进清理取缔工作全面完成,做好煤炭抽检工作。

    (四)认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仿冒、虚假广告、限制竞争、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推进商标授权经营制度,规范商标代理机构经营行为,为我市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旅游市场整治。继续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继续抓好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

    (六)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进一步做好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监管,依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七)积极开展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把市场准入关,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消除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主动加强与市金融办、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信息互通,为查处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有效线索,掌握涉案企业名单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消费维权工作

    (一)按照计划组织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适时公布2016年度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发布相关消费警示。

    (二)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按照省局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市推进以“环境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三)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对消费维权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消费者诉求集中和社会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密切关注消费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消费申诉举报热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继续加强干部管理和教育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一)继续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宣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抓好整改完善工作,不断提高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认真做好省局、市考核办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迎检工作;做好市局系统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要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工作,在公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201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修订工作。完成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和编印及培训工作。

    (五)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六)加强和推进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完成2016年基层工商所业务用房购建工作,继续做好系统基层单位维修建设项目的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日常审批、招标、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工作。

    (七)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继续抓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的落实。严格掌握预算支出进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2016年度各项预算指标的支出工作。

    (八)积极做好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专题会议精神的传达、任务分解、资料收集及实地考察项目落实等各类创文工作任务,全力迎接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九)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的督导和落实。大力开展“平安工商”创建活动,抓好干部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搞好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大化解”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