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西安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结合我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西安市工商局2017年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要点》,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追赶超越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全面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努力做到依法履职、全面履职、规范履职、高效履职,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现代化水平,为品质西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局法规处—工商分局法制科--工商所(队)法制员”三级法制工作网络,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法制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考评制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干部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保障公职律师履职;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制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为我市“ 法治工商”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人事处、法规处牵头,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1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法规处、组宣处牵头,各工商分局、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
3.制定《西安市工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西安市工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市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事处、法规处、机关纪委配合)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家学者、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法律骨干等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座谈听证等,以及参与立法立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服务、法规培训和研讨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配合)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工商建设效能
5.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和梳理行政职权目录,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权和责任,确保依法行政、职能到位。(责任单位:人事处、法规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6.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持证情况进行一次严格审查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新录用或调入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发放、换证、收回、注销等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人事处、机关纪委、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2017年底前,对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8.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制定西安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执行基准。(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9.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处罚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10.按照工商总局、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部署,在市局统一安排下,配合有关处室和分局,试点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四)提高执法监督效能,确保依法行政
11.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提升执法监督效能。(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人事处、机关纪委配合)
12.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认真办理相关提案与建议,依法严格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完善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查办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事处、法规处、机关纪委配合)
1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1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贯彻西安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建立落实市工商局《行政效能问责办法》,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克服庸政、懒政、怠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责任单位:机关纪委牵头,人事处配合)
(五)健全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15.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完善复议、听证、调解、和解制度,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16.完善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诉讼制度包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集体旁听庭审。(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17.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通报制度。各单位的法制机构,每半年统计、汇总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陕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认真落实市局“最多跑一次”承诺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注册分局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19.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做好企业年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实现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责任单位:企业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20.加强市局门户网站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形成服务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市局相关处室配合)
(七)狠抓普法宣传,不断优化执法环境
21.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法治宣传工作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视频培训,抓好法治政府、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方案的宣传。(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市局相关处室、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把法治建设贯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局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至少2次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列入局务会议研究解决。法规处要总体协调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法治工商理论研究。各级工商机关要大力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工作的宣传,围绕我市“法治工商”、“效能工商”建设,加强对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体制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依法行政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的研究,为法治工商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增强法治工商建设的内在动力。(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市局各处室、各工商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