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灞桥分局新筑工商所划归国际港务区分局管理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际港务区托管灞桥区新筑新合街道管理体制方案》中国际港务区“整建制托管灞桥区新筑和新合两个街道,托管面积为88.4平方公里(其中新筑39.45平方公里,新合48.95平方公里)”的精神,现就托管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职能调整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编制及人员的调整

    将灞桥分局新筑工商所7个行政编制及人员整建制划归国际港务区分局。划转的人员于2016年7月11日起由国际港务区分局管理。

    二、工作职能的调整

    国际港务区分局从2016年7月15日起履行托管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托管区域所辖的企业和经营户,全部于2016年7月15日起移交国际港务区分局管理。

    新筑工商所原监管区域中灞桥街道区域调整至灞桥分局洪庆工商所管理。

    三、财务资产的移交

    财务资产按有关财物管理规定进行清理造册,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进行移交。

    四、有关要求

    各涉及此次托管移交的单位,要注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衔接配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妥善做好工作交接。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和推诿扯皮等违规违纪现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管理教育工作,确保划转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平稳过渡,确保在交接期间新筑工商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不断档、不脱节、不出事。同时,要注意做好托管移交后的宣传工作,及时告知辖区内有关企业和经营户,确保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管正常运转。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