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莱祥广告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莱祥广告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我局接到刘峰(法定代表人)举报:西安莱祥广告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2018年4月28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0号天地时代广场1幢1单元11010室 ,法定代表人:刘峰。当事人称身份证2018年7月期间不慎丢失,并于2018年10月份补办了身份证,提供了宝鸡市麟游县公安局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股东姚志刚、监事黄亮、委托代表人周苗苗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2020年6月30日公司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4月28日核准的西安莱祥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292527)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