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川松工贸有限公司、西安铭后工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川松工贸有限公司、西安铭后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我局接到杨嘉(股东、法定代表人)举报:西安川松工贸有限公司、西安铭后工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西安川松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3月22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39号丽景万华园第3幢2单元1204室,法定代表人:杨嘉。

西安铭后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北路39号万华园丽景华都第1幢1单元11108室,法定代表人:刘珠根

当事人称身份证2016年6月丢失,出具柞水县公安局民身份证简项(丢失补领),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刘珠根称其身份证也是被冒用、财务负责人范雪萍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2017年6月27日公司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3月22日核准的西安川松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140546 )设立登记,撤销2016年3月16日核准的西安铭后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139339)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