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晓璇波工贸有限公司监事信息的决定

西安晓璇波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我局接到刘爽(监事)举报:西安晓璇波工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8年2月5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23号欧亚大厦第1幢1单元16层11603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雷江。当事人称身份证2017年3月份丢失,并出具了2017年3月8日《西安晚报》挂失公告,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股东李雷江、委托人向宝霞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2月5日核准的西安晓璇波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 610132100266411 ) 监事信息,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