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72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唐瑜平 邢宇霞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唐瑜平(身份证号:610402********2694)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6年3月29日取得西安摩马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唐瑜平于2023年9月11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摩马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号西格玛大厦10201-222-21;法定代表人:唐瑜平。举报人唐瑜平称其身份证曾经于2015年在陕西省西安市丢失过,咸阳市公安局茂陵派出所向我局出具了唐瑜平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以及邢宇霞、马楠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唐瑜平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唐瑜平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3月29日核准的西安摩马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XR2P55)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