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信息登记的决定

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我局受理马婕蕾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马婕蕾称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经调查,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217号三联大厦4幢10703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Q6TK1C;成立日期:2018年1月7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分局;法定代表人:常江;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

马婕蕾在撤销申请中称身份证丢失信息被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冒用,登记为监事,且提交了乾县公安局漠西派出所派出所盖章的《证明》,证明马婕蕾2016年8月1日及同年10月8日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提交的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盖章的《报警回执》,证明马婕蕾得知身份信息被冒用后报警;我局拨打登记档案中企业联系电话,提示为空号,多次拨打委托代理人电话,均提示无法接通;随后我局分别向设立登记委托代理人、股东邮寄《询问通知书》,请上述2名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到我单位接收询问,但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我单位,截至目前股东常江仍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我局再次拨打委托代理人师磊的电话,师磊称不认识股东常江及监事马婕蕾,资料是朋友给的,自己是帮忙跑腿递交的;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处理系统截图显示:该公司因未年报及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2019年6月20日被吊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告,公告期满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调查认为,可以认定马婕蕾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监事,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取得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西安淙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登记中马婕蕾监事信息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