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71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樊立红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樊立红(身份证号:130227********3629)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8年12月24日取得西安微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樊立红于2023年9月27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微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二路15号瑞吉大厦10701-7652室;法定代表人:樊立红。举报人樊立红称其身份证曾经于2017年12月在河北省唐山市丢失过,并向我局提供由唐山市公安局钱营派出所出具的樊立红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以及岳立新、陈琴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公司及岳立新未配合调查;通过对此次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陈琴向我局提供的情况说明得知,陈琴不认识樊立红,也未接受樊立红的委托办理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通过对举报人樊立红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樊立红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12月24日核准的西安微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WB2T07F)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