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82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23年9月6日取得西能开泰能源发展(西安)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登记申请人(以下称举报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能开泰能源发展(西安)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取得由我局核准的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与科技路交汇旺座国际城B座1105A;法定代表人:李泽;举报人称西能开泰能源发展(西安)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涉及举报人印鉴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杰签字均系伪造,并向我局提供了由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提供的佐证材料证明:西能开泰能源发展(西安)有限公司2023年9月6日设立登记资料中“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系伪造;通过对当事人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杨潇询问得知,杨潇不认识“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未接受“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办理当事人此次设立登记。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以及李泽、续振锋等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完成调查。我局已将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2023年9月6日设立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3年9月6日核准的西能开泰能源发展(西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CX6EHF0X)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