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关于撤销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我局受理王沪昭身份证信息被冒名登记注册公司的撤销申请,王沪昭称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要求给予解决。

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登记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曲五路以北,西安曲江新区雁曲五路以北,雁翔路以西曲江.华著中城33幢1单元-3层1F310号A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U08Y115;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分局;法定代表人:王沪昭;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

王沪昭称身份证被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冒用,登记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且提交了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出具的《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证明王沪昭得知被冒用信息后报警处理;我局多次拨打登记档案中企业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随后我局分别向监事、委托代理人、财务负责人发出《询问通知书》,请上述3名人员于2023年10月9日到我单位接收询问,但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我单位,截止目前仍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处理系统截图显示:该公司因未年报及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3次列入异常名录,于2019年6月20日被吊销;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告,公告期满45天,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调查认为,可以认定王沪昭被冒名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资料取得登记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11月17日我局核准的西安央兆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