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3]第083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张磊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张磊(身份证号:130929********6956)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西安筝翱亨广告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张磊于2022年6月7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筝翱亨广告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第1幢2单元18层11808号房;法定代表人:张磊。举报人张磊称其身份证曾经于2016年11月在河北省沧州市丢失过,并向我局提供了由河北省献县公安局出具的张磊身份证丢失补领证明;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以及杨宏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公司设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王锴涛询问调查得知,王锴涛不认识张磊,也未接受张磊的委托办理该公司的设立登记;通过对举报人张磊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张磊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3月26日核准的西安筝翱亨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RQKE5Q)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