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4] 第001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孙宁宁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 孙宁宁

公司登记事项: 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2014年10月21日取得西安宁宁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孙宁宁于2023年11月14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宁宁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三路航天翼城3幢1单元10503室;法定代表人:孙宁宁。当事人孙宁宁称其身份证于2013年12月丢失,随后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局提供了“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和“接处警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该公司他利害关系人、注册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执法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该公司地址查无及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4年10月21日核准的西安宁宁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 9161013831110152XK)设立登记中孙宁宁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股东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