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4] 第002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西安金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黎嘉(身份证号:610404********651X)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22年8月5日取得西安金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黎嘉于2023年10月17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金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取得由我局核准变更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1219号6幢11001室;法定代表人:程蓉。举报人黎嘉要求撤销该公司2022年8月5日变更登记,通过对举报人黎嘉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变更登记不知情,对变更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从未参与该公司此次变更登记的实名信息采集流程并对变更登记的实名信息采集影像不予认可,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验的该公司此次变更登记非黎嘉实名信息采集的图像为证;通过对该公司的股东程华、程蓉询问得知,程华、程蓉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黎嘉对公司此次变更登记知情并认可;通过对该公司此次变更登记的委托代理人马俊询问得知,马俊不认识黎嘉,也没有接受黎嘉的委托办理过该公司此次变更登记;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黎嘉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2年8月5日核准的西安金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B0Y4G56Y)的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