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陕西龙溪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龙溪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我局接翟莉苹(股东)委托王亚莉举报:陕西龙溪物资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4年10月28日由市局核准设立,2016年2月下划我局,住所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117号盛世一品4幢1单元10102室 ,法定代表人:翟莉苹。当事人称身份证2013年1月丢失,并出具了西平县公安局车站路派出所的情况说明(丢失证明),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监事林巧艺、委托代理人李柳妮 、联络员林艺斌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2019年6月24日公司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4年10月28日核准的陕西龙溪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00100711389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