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撤销陕西茗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茗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我局接程艳飞(股东)举报:陕西茗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21年6月7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桦林间3号楼1单元1102室,法定代表人:程艳飞。当事人称身份证2021年4月变更姓名,公司资料中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为无效证件,出具了太康县公安局名称变更查询记录,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监事卢会玲、委托代理人陈娟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1年6月7日核准的陕西茗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712946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