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4] 第015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赵振廷 寇晖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寇晖(身份证号:610303********2424)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分别于2013年6月15日以及2013年6月18日、2014年9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取得陕西广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寇晖于2023年12月13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上述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陕西广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取得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88号尚品国际6幢9层10901号房;法定代表人:赵振廷。通过对举报人寇晖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有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陕正义司鉴[2024]文鉴字第8号)为证;通过对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赵振廷询问调查得知,赵振廷在寇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寇辉的身份证并伪造寇辉的签字办理了该公司历次注册登记,有《关于陕西广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冒名登记注册寇辉为股东兼监事的情况说明》为证;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以及迪宵茹、冯丹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寇晖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3年6月15日以及2013年6月18日、2014年9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核准的陕西广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67922026H)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中寇晖的股东兼监事身份。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