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撤销陕西林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陕西林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我局接祝恩龙(监事)举报:陕西林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2018年5月28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B座12层1206室,法定代表人:林顺加。当事人称身份证2018年3月丢失,出具了深圳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工作人员向股东林顺加、财务负责人王豪、委托代理人胡泽华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经现场核查,登记地址无此公司。2019年6月27日公司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5月28日核准的陕西林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610132100301081 )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