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关于撤销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等5个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双生撤决字[2024]第005 号

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雅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杨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剑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街百货店:

2024年3月6日,我局接到王雅勤女士投诉,称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23日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了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雅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杨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剑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街百货店等5个个体工商户,要求我局调查处理。

经查: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JQ95)、西安市雁塔区玉雅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H627)、西安市雁塔区玉杨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JD24)、西安市雁塔区玉剑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M48E)、西安市雁塔区玉街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L413)于2019年5月23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核准设立,企业类别:个体;经营者:王雅勤;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分别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潘家庄23号、20号、21号、23号、22号。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7日双生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户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户不在该地址经营,通过登记注册的信息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个体工商户)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列入异常名录。2021年1月9日、2022年7月8日、2023年7月10日,该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4年3月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了涉嫌冒名登记的公告,公示期45天。公示期间,无人向登记机关提出异议。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经过综合研判,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雅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杨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剑百货店、西安市雁塔区玉街百货店5个个体工商户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资料,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05月23日核准的西安市雁塔区玉申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JQ95)、西安市雁塔区玉雅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H627)、西安市雁塔区玉杨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JD24)、西安市雁塔区玉剑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M48E)、西安市雁塔区玉街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WTML413)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