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撤销行政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高新撤决字[2024] 第057号

公司登记申请人:西安桥淮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利害关系人(撤销公司登记申请人):黄治丹(身份证号:612527********1815)

公司登记事项: 变更登记

被许可人2017年12月22日取得西安桥淮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以下称举报人)黄治丹于2024年4月2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变更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桥淮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由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核准变更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 A座12楼1203室;法定代表人:黄治丹。举报人黄治丹称该公司登记材料中涉及黄治丹的身份证由于证件损坏已于2017年6月1日缴回公安机关并且重新领取新的身份证,柞水县公安局杏坪派出所已致电我局证明此事;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以及郭康桥、成翠翠、赵文婷等该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邮寄了询问通知书,均未配合调查;通过对举报人黄治丹本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设立登记不知情,对设立登记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工作人员对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该地址无此公司。我局已将黄治丹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2月22日核准的西安桥淮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9P0W45)变更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