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撤销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依据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对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虚假登记的调查情况,查明登记时冒用张金朋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涉嫌提交虚假资料进行注册登记,建议:撤销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经查: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核准设立。经执法大队查明并认定张金朋为冒用登记。鉴于调查情况,你公司设立登记所提交材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1月4日核准的西安景勋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257523)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