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港撤决字〔2025〕2号

西安菲格彬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我分局收到群众刘晨朝(身份证号:610122****9473登记为西安菲格彬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QM3U15>gt;股东、监事)举报,反映你公司在2018年2月6日设立登记的过程中,涉嫌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情况。经查,你公司除监事、股东外其余号码均无法联系,刘晨朝已于2024年11月27日向我分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已将该公司举报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经我局调查,认为你公司向我分局提交的设立登记资料已经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8年2月6日我局核准的西安菲格彬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QM3U15)刘晨朝股东、监事信息。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