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撤销西安泓均玖工贸有限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港撤决字〔2025〕7号

西安泓均玖工贸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3日,我局收到群众张铸(身份证号:610104********6217登记为西安泓均玖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U921C4T>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联络人员、财务负责人)的举报,反映你公司在2017年10月20日设立登记的过程中,涉嫌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情况。经查,你公司在2018年06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行为,将该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且登记电话号码均无法联系,张铸已于2024年09月13日向我局提供身份挂失证明等证据证明材料,经我局调查,认为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设立登记资料已经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10月20日我局核准的西安泓均玖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U921C4T)张铸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络人员、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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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