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撤销西安友双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信息的决定

西安友双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我局接黄晓波(监事)举报:西安友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该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注册登记,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长和上尚郡180号6号楼1单元1408室,法定代表人:杨大岗。当事人称身份证2009年6月丢失,出具了镇安县公安局丢失证明(丢失补领)。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系统查询该公司未曾领取营业执照,2017年6月27日公司被依法吊销。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5年12月11日西安友双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125311)的监事信息,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