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港撤决字〔2025〕8号

陕西海嘉顺辉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我分局收到群众韩瑞林(身份证号:211322****4511登记为陕西海嘉顺辉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B0RQH54X >法人、股东)举报,反映你公司在2021年3月17日设立登记的过程中,涉嫌提交虚假资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情况。

经查:你公司2021年3月16日11:26:02时通过西安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企业申请注册业务,进行韩瑞林身份认证操作。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23日向我分局提供了《关于市政务大厅质询西安全程网办个人线上非本人意愿签署问题的情况说明》,判定该用户的实名认证操作为他人(替代)伪造,后续产生电子签署文档无效。

鉴于以上情况,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向我分局提交的设立登记资料已经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21年3月17日我局核准的陕西海嘉顺辉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B0RQH54X)韩瑞林法人、股东信息。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2025年1月26日